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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经典试题及答案(1)

注册税务师《税务代理实务》经典试题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关于纳税申报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2007年5月成立,5~8月由于其他原因没有进行生产经营,没有取得应税收入,所以应该从9月开始进行纳税申报
B、乙公司属于查定征收方式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C、丙公司属于增值税免税纳税人,在免税期间仍应坚持办理纳税申报
D、丁公司因管理不慎发生火灾,将准备进行纳税申报的资料全部烧毁,经过税务机关批准,丁公司可以延期办理纳税申报,并且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2、为了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安全使用,纳税人要在(  )办理缴销手续。
A、领购专用发票的时间算起至30天内
B、开具第一张专用发票的时间算起至30天内
C、领购专用发票的时间算起至60天内
D、开具第一张专用发票的时间算起至60天内
3、某拥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2007年1月份,内销货物销项税额为50万元,进项税额为23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为10万元,外销货物的收入是3000万元,已知该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3%,退税率为9%,则当期涉及到的会计分录有( )。
A、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70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万
B、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270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万
C、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00万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70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万
D、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80万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190万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70万
4、某牛奶厂(一般纳税人),2007年5月库存产品酸奶1000箱,账面价值100000元,市场价值130000元,由于保管不当,发生变质。已知用于生产该批酸奶的原奶是向当地的养牛户收购而来,生产耗用原奶的成本是60000元,耗用从自来水公司购入的自来水水费10000元,电费5000元,则企业在5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进项税额转出”栏中填写的数据应为( )元。
A、17000
B、11115.52
C、10415.52
D、9250
5、《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中,“经营居住地”应当填写( )。
A、纳税人户籍所在地
B、纳税人现居住地
C、纳税人工作所在地
D、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6、某企业2007年初拥有房产3栋,分别为:厂房1栋,原值500万元,已经使用5年,预计还可以使用20年;办公楼1栋(10层),原值1000万元,已经使用1年,预计还可以使用19年;仓库1栋,原值150万元,已经使用10年,预计还可以使用15年。2007年6月30日将办公楼的两层出租给另一企业使用,每月收取租金10万元。2007年8月仓库停用,进行大修理,2007年11月大修理完毕,大修理期间耗用材料成本费用共计25万元,计入仓库的成本中核算。2007年10月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一栋房屋,作为企业的职工食堂使用,原值50万元。则该企业200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是( )万元。(当地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扣除比例是20%)
A、23.76
B、23.28
C、23.06
D、22.18
7、注册税务师对于企业的销售成本进行审核时,对结转销售成本数量的确定,可以通过( )的核对来实现。
A、销售发票与销售单
B、销售发票、出库单与“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账
C、“主营业务成本”总账和明细账
D、销售发票与“主营业务成本”总账
8、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其财产的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要求。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应( )。
A、解除查封的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9、在企业税收筹划中,采用分期收款、赊销或代销方式销售货物而不采用直接销售方式,是采用税收筹划的(  )方法。
A、不予征税方法
B、分割方法
C、延期纳税方法
D、减免税方法
10、注册税务师在向委托人出具的执业文书中不包括( )。
A、答复咨询问题的文书
B、提出纳税建议
C、纳税审查结果
D、申请报告
25、2007年第二季度,某税务所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决定对某行业的定额从7月起至12月适当调高,并于6月底下发了调整定额通知。某纳税户的定额由原来的4万元调整为5万元。该纳税户不服,说等到7月底将搬离此地,7月份的税款不准备缴了。7月17日税务所得知这一情况后,书面责令该纳税户必须于7月25日前缴纳该月份税款。7月20日,税务所发现该纳税户已开始转移货物,于是责令该纳税户提供纳税担保,该纳税户没有提供纳税担保,于是税务机关书面通知该纳税户的开户银行从其存款中扣缴了7月份的税款。
问:
1、你认为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请你提出处理意见。
标准答案:税务所的行政行为不合法。因为: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而税务所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显然是不合法的。
7月20日,该税务所应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该纳税户开户银行冻结该纳税户相当于7月份应缴税款的存款,而不应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7月25日后纳税人仍未缴纳税款的,方可对该纳税户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即该税务所经县税务局局长批准,可以书面通知该纳税户开户银行从其冻结的存款中扣缴7月份的税款。
26、宏达运输公司以长途货物运输为主要经营业务,兼营一独立核算的汽车修理部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城建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率为3%,该企业2001年10月提供的计税资料如下:1.本月发生货运收入126000元,运输保险费收入3780元,随同运价向客户收取的建设基金6300元;发生装卸收入27800元;仓储保管收入43000元;为客户代办海运、空运的转运检验手续收入15900元。2.本月汽车修理费收入87750元(含税),修理部购进修理用零部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6450元,销售修理用零部件取得含税收入5148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期末无余额。3.对外提供停车场取得收入14200元。4.出售临街房屋一幢,取得收入2100000元,房产原值为1600000元,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为1800000元,五成新。2001年11月2日注册税务师受托计算该企业10月份各个税种的应纳税额。
标准答案:
1.运输收入应纳营业税=(126000+3780+6300+27800)×3%=4916.40(元)
2.仓储收入应纳营业税=43000×5%=2150(元)
3.代理收入应纳营业税=15900×5%=795(元)
4.应纳增值税=(87750+5148)÷1.17×17%-6450=7048(元)
5.出租场地应纳营业税=14200×5%=710(元)
6.出售不动产应纳营业税=2100000×5%=105000(元)
出售不动产应纳城建税=105000×7%=7350(元)
出售不动产应纳教育费附加=105000×3%=3150(元)
财产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2100000×5‱=1050(元)
出售房屋应纳土地增值税:
扣除项目余额=1800000×50%+105000+7350+3150+1050=1016550(元)
增值额=2100000-1016550=1083450(元)
增值额占扣除项目的比=1083450÷2100000×100%=51.6%
应纳增值税=1083450×40%-1016550×5%=382552.50(元)
27、某软件企业(一般纳税人)2006年10月发生如下业务,请您作为注册税务师为其分析应纳的流转税。
(1)转让某项软件产品1000套,并连同著作权一并转让,取得收入180万元;
(2)因城市建设需要被国家征用土地一块,取得土地使用权补偿金100万元;
(3)上月外购房屋一套,价款共计120万元,本月将其资产投资于另一企业,且按照投资比例享受投资收益;
(4)将自有资金500万元委托某银行对外贷款,本月取得贷款利息5万元,已扣除支付委托方费用0.5万元;
(5)销售软件产品2000套,每套价格2000元,由于数量较大,给予对方5%的折扣,并在同一张发票上进行反映。
(6)经营租入生产用设备一台,设备原值为2000万元,约定每月的租金是10万元;
(7)本厂对外营业的非独立核算食堂,当月发生了对外餐饮服务收入20万元。
标准答案:
(1)转让软件,著作权同时转移的,应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应纳营业税=180×5%=9(万元)
(2)因国家收回土地取得的补偿收入免营业税。
(3)以房屋投资,共担风险的,免营业税
(4)委托贷款应由受托方代扣代缴营业税,并且不得扣除手续费。
受托方代扣营业税=5.5×5%=0.275(万元)
(5)销售折扣在同一张发票上反映的,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
销项税额=2000×2000×17%=68(万元)
(6)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应纳流转税与租入方无关。
(7)同一纳税主体兼营的营业税劳务,由于可以单独核算清楚,所以应分别计算税额。
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

四、简答题:
24、张某为一中国公民,其在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中任职,2007年1月收入情况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当月支付的工薪25000元;国内派遣单位当月支付的工资4000元;同时,外资企业本月发放年终奖,该个人获得30000元。
(2)利用休假时间为国内某单位进行工程设计取得收入80000元,领取收入时得知该单位遭受严重水灾,当即捐赠20000元。
(3)为境外一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收入150000元。已按收入来源国税法在该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
(4)个人出租住房,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每月发生的准予扣除项目及修缮费用500元,取得合法票据。(请综合考虑营业税和房产税,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印花税)
要求:分别计算张某以上各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
标准答案:
1.本月工薪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25000+4000-1600)×25%-1375=5475(元)
(2)外商投资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000-1600)×25%-1375=4475元
国内派遣单位直接以4000元作为个人应税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4000×15%-125=475(元)汇算清缴时,张某应主动补缴个人所得税=5475-(4475+475)=525元。
本月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
确定税率:30000/12=2500元,应该适用的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据为125元
计算应纳税额:30000×15%-125=4375元,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
2.工程设计属于劳务所得,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0×(1-20%)=64000元,按劳务个税相关规定,它应该适用加成征收的规定,故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直接捐赠不得扣除。
3.提供专利技术在我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0×(1-20%)×20%-20000=4000(元)
4.个人出租房屋,允许扣除修缮费用,而且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出租住房的,按10%计征个人所得税,3%计征营业税,4%计征房产税,故租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3000×(3%+4%)-500-800)×10%×12=149×12=17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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