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物业管理师制度
物业管理师制度是人事部、建设部依据有关法规新设立的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是我国房地产领域继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之后又一项重要的执业资格制度。
物业管理专业人才是国家专业技术管理人才体系的组成部分,具有三种特性:一是专业技术性,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具备建筑物及其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的专业技术。二是综合服务性,即物业管理专业人员提供涵盖多种基本服务的物业管理服务。三是社会及公共性,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为众多业主提供共同服务,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者,其行为直接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上述特性决定对物业管理专业人员实施资格管理。
物业管理师制度包括考试、注册和执业等内容,涉及申请、考试、审查、注册、继续教育等多个环节。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全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的总体工作,是该项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部门。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受建设部委托,负责物业管理师考试注册等相关具体工作。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人事行政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资格考试、注册审查、执业监督等工作。